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于海杰等42名被告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由承德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诉称:2013年4月,被告人于海杰注册成立石家庄日创商贸有限公司,任公司法人代表。2016年3月,于海杰与被告人王超合作,成立河北超海商贸公司,王超任公司法人代表,地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盛世e居A区6楼,公司利用收藏品进行诈骗。同时被告人黄士永组织一批话务员也在同样地点利用保健品进行诈骗,黄士永负责保健品方面的管理工作。2016年7月,黄士永在石家庄市西美大厦701租了办公地点,以旭东商贸公司(公司未注册)的名义招聘员工,公司同样利用保健品进行诈骗。于海杰为三家公司的总负责人,王超为超海商贸公司负责人,黄士永为旭东商贸公司负责人。
河北超海商贸公司以及旭东商贸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实施诈骗活动。公司雇佣、招集大量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提供专门话术,并以底薪加提成方式管理所招的员工,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工号。于海杰购买全国各地的人员基本信息,然后将购买的个人信息发送给公司的负责人王超、黄士永,由黄士永、王超按时给员工发送客户个人信息,拨打电话进行诈骗。经统计,于海杰U盘中存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上万余条。
超海商贸公司主要利用收藏品进行诈骗活动,其让员工冒充“中国收藏协会”、“东方典藏”、“中国嘉德拍卖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身份,并使用假名字,向中老年人群打电话,以购买收藏品可以参加拍卖会、回收收藏品等方式,要求被害人办理贵宾卡,并交纳保证金、手续费、税费、公证费等各种不同费用,采用邮寄收藏品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各种费用,骗取他人巨额财产。旭东商贸公司主要利用保健品进行诈骗活动,其让员工冒充“中国红十字会”、“老年康复中心”“国家药监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假名字向中老年人群拨打电话,以购药、办卡返利、返还报销款等名义,要求被害人交纳保证金、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采用邮寄保健品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各种费用,骗取他人巨额财产。
被告人于海杰、黄士永、王超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公司事务;被告人崔立杰、刘文涛、刘海英、孟祥蕾、李赞、陈莎莎、高小涵、侯静辉明知是公司的电话销售人员实施诈骗活动仍积极参与公司综合性事务及管理等;被告人夏丽洁、王少娟、徐磊、杨振玉、夏龙庭、李小妮、石立宁、王建强、张通通、李硕硕、冯少鹏、王明华、李剑东、赵蒙、寇静、赵博、朱珍珍、李付友、王丹、张立杰、张建、徐凯成、李京涛、李科校、崔亚茹、牛泽宁、王志华、赵明明、顾景春、朱东洋、王亚云为直接实施诈骗人员。
经司法会计检验报告认定,2016年5月至8月期间,超海商贸公司及旭东商贸公司发货签收业务数量为5084人次,总金额为14582937元。其中被告人于海杰、王超、黄士永作为公司负责人,被告人崔立杰、刘文涛、刘海英、孟祥蕾、李赞、陈莎莎、高小涵、侯静辉作为参与公司管理的人员,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14582937元;被告人夏丽洁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671689元,王少娟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419230元,徐磊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400918元,杨振玉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360260元,夏龙庭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341050元,李小妮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309100,石立宁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301850元,王建强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63992元,张通通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47246元,李硕硕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90430元,冯少鹏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02340元,王明华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138025元,李剑东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122706元,赵蒙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78160元;寇静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644609元,赵博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617191元,朱珍珍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570477元,李付友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537859元,王丹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500117元,张立杰诈骗的数额为380708元,张建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334724元,徐凯成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88009元,李京涛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73824元,李科校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67906元,崔亚茹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61116元,牛泽宁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46811元,王志华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204156元,赵明明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154652元,顾景春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198947元,朱东洋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79580元,王亚云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59546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吕德君 通讯员 王世瑞 钱丽艳)
相关阅读
2024-01-08 18:14:06
2023-10-31 16:59:50
2023-10-09 17:30:36
2023-09-03 12:35:28
2023-08-22 15:51:58
2023-07-12 12: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