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大佛镇党员干部消防安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充分发挥该镇党员干部在消防安全宣传落实带头人的作用。1月10日,大佛镇展开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会,大佛镇全体行政事业干部、各村(社区)三职干部参加会议。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29日 公开发布。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对乡镇一级做出了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办法》规定乡镇一级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在会党员干部感到深知消防安全无小事,纷纷表示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这次宣贯会有效的提高了我镇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三职干部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这次宣贯会对推进大佛镇消防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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