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2月12日讯(吕德君)2月11日上午,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承德市大气办在行政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承德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该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副调研员隋永新对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举措、进展情况进行发布。
据介绍,2017年该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制定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承德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18个配套方案,明确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时间表、路线图,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强力推进农村清洁供暖、燃煤小锅炉、“散乱污”企业、劣质煤流通、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大气污染治理体系,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365天),承德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1天(占比80.17%),比上年同期增加16天;轻度污染天数57天,同比减少12天;中度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5天;重度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2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六项主要污染物:SO2、PM10、NO2、CO、O3、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7μg/m3、82μg/m3、35μg/m3、2.1mg/m3、162μg/m3、35μg/m3;其中:PM2.5 、CO、和O3,年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12.5%、12.5%和8.5%,SO2、NO2年均浓度与上年持平,PM10年均浓度比上年上升1.2%。PM2.5改善率位居全省第二位。
——采暖季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该市对所辖各县市区提出明确要求,对电力行业、铸造行业、建材行业、有色化工行业和农药行业等五大行业,根据采暖季错峰生产目标任务要求,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编制本辖区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到企业,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实行台账管理。对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发电机组在采暖季期间责令停产。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市政府批准。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报市政府备案。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省政府批准。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需生产的,报省政府批准。
——全面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和扬尘治理工作
该市按照“先易后难、典型带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先后制定了《2017年承德市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了市县两级气代煤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市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保持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截至2017年12月31日,推广气代煤、电代煤8133户,超出省下达任务133户。
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全面强化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结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管理18条措施》有关要求,围绕6个“100%”,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全面开展标准化对标,对达不到要求的全部进行了停工治理。同时,将扬尘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全面实施岗位责任制。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强效落实,实现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全过程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全市269个建筑工地全部完成了标准化对标,全市扬尘治理行政处罚已结案54起,处罚金额81万,全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为加强劣质散煤市场管控,全面减少燃煤污染,实现绿色发展,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实施方案》,举全力开展劣质散煤百日会战。源头上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凡不符合散煤经营网点布局规划的,一律不批准设立;严格控制涉煤企业新增数量,新增销售企业严格落实“双告知”;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六有”(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许可证、有购销台账、有承诺书、有检测报告、有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同时,“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并建立了定人、定岗、定科室的“三定”责任清单机制,即市局科室包县、县局股室包分局,分局执法人员包站(点),实行一对一、点对点上门督导。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市禁燃区已全部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取消经营户120户。全市取缔无照经营网点58户。全市现有散煤销售网点316户,全部进行了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煤质合格率87%。全市处理案件61起,罚没款26万余元,没收劣质散煤120余吨。
——加强洁净型煤推广工作
全市共建成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企业11家(滦平县2家),11个县区(双桥区不计划建设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全部通过验收,全市洁净型煤保供能力突破155万吨,覆盖率达到100%,超出省下达的任务55万吨。
——强化秸秆禁烧工作
为全面杜绝秸秆焚烧污染问题,该市下发了专项督查方案,对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时间、重点、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确保禁燃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该市农工委、农牧、林业、环保联合开展执法专项督导检查,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违法行为。通过切实强化秸秆禁燃工作,一年来全市未出现大规模焚烧秸秆现象。
——强化燃煤锅炉取缔工作
为确保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建成区燃煤锅炉取缔任务,该市环保局于年初组织开展了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分布情况及燃煤锅炉余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晰。为扎实推进燃煤取缔工作,印发实施了《承德市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结合综合摸底调查结果,逐一明确了燃煤锅炉取缔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取缔方式和完成时限,并以目标责任书形式,将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拆除燃煤锅炉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和“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月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攻坚,统一行动,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取缔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实施的日督察、周通报、月调度,并专门就加快推进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向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致信等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底,全市燃煤锅炉取缔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累计取缔燃煤锅炉834台,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取缔309台的任务。
——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为全面整治工业企业存在的“散乱污”现象,加快解决企业特色产业规模小、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足、超标排放严重问题,该市制定了《承德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依托污染源企业台账、信访举报,对全市“散乱污”进行全方位摸排,建立了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为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结合已掌握的散乱污企业清单,根据企业类别,提出了分类治理措施,明确了三个一批,即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搬迁一批、停产整治一批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了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盲区,该市又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动态数据库的紧急通知》,通过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同时,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出的404家“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404家,完成比率为100%。
相关阅读
2024-01-08 18:14:06
2023-10-31 16:59:50
2023-10-09 17:30:36
2023-09-03 12:35:28
2023-08-22 15:51:58
2023-07-12 12: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