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肖某因拒绝执行宣布拘留,被执行干警送往常德市拘留所,“这是我们新年第一次拘留行动,算是开门红”汉寿县法院执行一局副局长丁恩友说。肖某中了该院新年司法拘留处罚的“头彩”,这意味着汉寿法院2018年执行首战告捷。
2013年,高女士的丈夫郭某借给肖某十万元。同年,高某丈夫郭某因故身亡后,高女士多次向肖某索讨该借款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高女士胜诉。但是,判决生效后肖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高女士向汉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肖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肖某不以为然,拒不报告财产,还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高女士“孤儿寡母”的家庭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多方调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肖某名下有两处房产,一辆轿车,并系个体经商户,完全具备履行能力。根据上述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对肖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2018年,是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汉寿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不减,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拘留、罚款等威慑措施,执行局坚持每月开展1次集中执行行动,他们坚信,只要抓到一个被执行人,就有解决一个案件的可能,就是对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的保障。(通讯员 曾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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