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2月27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吴静)近日,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涉访涉诉长达4年的雇员损害赔偿纠纷的执行案件。
王某雇佣赵某作为司机为其开车运输钢坯,赵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被装到半挂车上的钢坯掉下砸伤,致四级伤残,该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赵某762446.17元(此款包括王某已付的医疗费5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义务。于是,赵某申请执行,要求王某给付赔偿款712132.17元。赵某与王某雇员纠纷一案于2013年1月16日立案,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时对被执行人进行查控,但并未发现其行踪。作为督查案件处理,对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名下财产进行查封,被执行人销声匿迹,案件进入僵持状态。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以此案为抓手多措并举推进执行攻坚行动。由党组书记、院长毛晓龙任此次专项行动的总指挥,形成以执行局局长杨润国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对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实施集中查找、控制,充分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所有案件确保五个到位:财产查控到位、查找被执行人到位、与被执行人谈话到位、信用惩戒到位、抗拒执行的移送侦查到位。
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的精神,案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及时执行。2014年9月15日,该院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建行、农行、工行存款 。2016年3月9日,该院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王某大型汽车3辆,挂车3辆。因6辆车已被唐山市路南法院查封,均为抵押车,该院申请轮候查封。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2017年5 月18日该院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该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联动机制,务求实效,精准发力,以不执结此案不收兵的决心与勇气,终将隐匿4年之久的“老赖”抓获,此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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