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不断完善未成年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建立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起诉、犯罪记律封存、家长法律课堂等工作制度,全年不起诉未成年人犯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15人次。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分案起诉3件,对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7件。(洪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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