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断调整思路,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连续不间断进行查控,成功发现“老赖”为逃避执行另开的银行账户,从而执结一起标的达240万元的执行案件。
据悉,2016年3月,萧某与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同年年底工程完工后,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一直未将工程款尾款240万元支付给萧某。2017年5月,萧某将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萧某工程款合计240万元。判决生效后,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一直未自动履行,萧某于2017年10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此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查询,并对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该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余额加起来不超过十元。接下来的一个月,执行法官都对这批账户进行了实时查控,但是余额一直没有变化。
为此,临澧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进行判断分析,一个企业正在正常经营,肯定会有业务往来,肯定需要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执行法官立马转变思路,会不会是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执行而又新开银行账户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此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执行法官便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在各个银行的账户进行全部查询,这样一直持续了2个月。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循例查询时发现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在建设银行又多开了一个账户,尽管账户当时余额仅有几分钱,但执行法官还是立马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等待,守株待兔,果然7天后,该银行账户上汇入了300余万元,执行法官喜出望外,立即将240万元扣划到法院,案件至此顺利执行完毕,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通讯员 鄢澧舫 孙俊 李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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