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在与县公路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超过核定载荷100%的货运车辆。
晚上18时许,治超中队民警与公路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执勤人员在省道S306大鲸港镇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20时许,一辆牌号为“湘J49***”的货车驶向执勤点,民警远远地便发现该车所装货物高度明显高于车厢挡板,随即要求该车辆进行称重检测。经查,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但实际称重总质量为65吨,超过核定载荷的100%,属于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该货车驾驶人龚某某一是为了节约运输成本,二是认为夜间监管力度放松,便抱着侥幸心理,不顾自身安危和给他人带来的安全隐患,在超过核定载荷100%的情况下上路行驶。
县公安交警大队治超中队民警对驾驶人龚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其超载的货物进行了卸载转运。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龚某某将面临驾证记6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通讯员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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