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4月2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王菲)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精神,河北省兴隆县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以“能动司法、高效司法、公开司法”全力护航企业家创新创业发展,确保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各部门培训会,深入学习《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大意义。结合县委“全域全季全时全态”发展思路和“旅游+”战略,着力提******警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主动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法官服务企业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审务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大力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二是始终坚持“高效司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妥善审理商事案件,积极做好案例收集和宣传,开展多元化学习锻炼,切实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对涉及企业家创业案件拓宽绿色通道,坚持“立足于法、着眼于快”,“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做到快立案、快结案、快执行,高效维护金融环境、诚信环境、经济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和避免出现“抓一个人,搞垮一个企业”的情形出现,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是始终坚持“公开司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强化工作针对性,通过不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到重点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的意见建议并加以改进,以公开对接机制带动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接全国企业法人库,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自动识别涉企业家权益保护类案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行为规范和指引。以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领企业家树立用法维权意识,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国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方针政策,切实以司法公开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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