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4月13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韩宝龙)近日,河北省平泉市法院一法官仅用3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学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平泉市某中学与被告苗某食堂承包合同到期,苗某迟迟不搬出学校,导致新经营模式食堂无法运行,影响全校师生用餐。苗某因在该校经营食堂长达11年之久,双方部分账目尚未理算清晰,协商数月未果,苗某扬言要进京赴省“讨说法”。无奈,学校诉至法院。
平泉法院受理该案后的第二天,承办法官张赓宇查阅卷宗后认为,该案涉及利益广泛,情况紧急,必须保障清明节后全校师生的正常饮食。随即找到苗某,与苗某边拉家常边讲法律、讲政策、讲情理,适时与学校校长电话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后,告知苗某“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合同已到期且继续承包给个人经营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应当搬离食堂。
张法官用老百姓听得懂的朴素语言给苗某讲解证据等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后,苗某表示按学校出具的欠条为据结算双方帐目,不再争执;学校同意筹措资金给付苗某欠款。考虑到广大师生的利益,苗某对要求学校给付其11年来学生配营养餐误工费及利润的主张,将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双方均履行承诺,苗某于4月6日搬离食堂,学校及时给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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