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内少了以往的争吵声,却传出来阵阵欢声笑语,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原来,这是安乡县深柳镇西门口社区居民王某某代表其母亲石某某,对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认真和负责表示感谢,特将一面印有“人民交警,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的画面。
据锦旗赠送者王某某介绍,2018年2月17日15时4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安乡县老卫生局十字路口处,与其母亲搭乘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其母亲王某某手臂部位骨折。三轮电动车驾驶人仅仅是将伤者王某某扶起,未将王某某进行送医救治,也未对相关理赔事宜做任何协商,便驾车逃离了现场。后有事故现场群众进行报案处理。
接到报案后,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盛勇、姜勇刚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但是,由于肇事三轮电动车无牌无证、伤者王某某也未记清肇事男子相貌,这就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较大难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却并不气馁,通过反复走访走边群众和海量筛选监控视频,最终在案发后第十日将肇事者宋某成功抓获。
然而,抓获肇事者宋某却并不意味着伤者王某某能够依法获得相应赔偿。因为通过核查得知,宋某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人员之一,无儿无女,更无经济赔偿能力。于是,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盛勇、姜勇刚又当起了“司法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在事故双方之间调解、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给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通讯员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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