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汉寿县一起几经周折破获的女司机肇事逃逸案,因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顺利结案。
当日7时42分,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该县汉岩公路“中化石油”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到三台摩托车和一名伤者,一名女司机驾车逃逸。接警后,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闻警而动,快速出击,立即派员前往当地进行侦查。
据了解,留在案发现场的两台车辆中,一台为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其司机系罐头嘴镇南赶村70岁的童某勇;另一台为无牌两轮摩托车,其司机系沧港镇屈原社区51岁的魏某平。伤者曾某英,61岁,系童某勇的妻子,案发时她坐在丈夫的车子上。
三名当事人一致反映,当日7时33分左右,一女子骑两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驶至案发路段左转弯时,撞上相对直行的童某勇所驾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导致该三轮摩托车驶入来车道,与车道内直行的魏某平所驾两轮摩托车相撞,引发车祸。车祸发生后,女司机驾车逃跑,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因事发突然,他们只知道女司机大致的年龄和模糊的体貌特征,只知道肇事摩托加装了伞具,其他的则一问三不知。
为尽快侦破此案,交警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民警,召开案情分析会,兵分四路开展工作。一路负责现场及公路沿线走访;一路与辖区相关部门配合,对沿线类似摩托车进行筛查,做到不漏一车一人;一路对现场遗留的碎片进行比对,以便准确确定车型;一路通过灯控系统进行技术侦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个夜以继日的攻关,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把肇事逃逸者查了出来。此人叫肖某娥,45岁,家住龙阳街道护城社区,她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童某勇也有一定的过错。为此,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肖某娥负主责,童某勇负次责,魏某平、曾某英无责。
考虑到肖某娥此次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在交警部门苦口婆心的调解下,她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该案于4月19日顺利结案。(通讯员 聂神佑 张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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