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良法庭的同志真好,案件都结束了你们还回访我们,真的谢谢您们!”4月19日上午,当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中心法庭庭长闫琳琳和书记员一道来到太行山里一个小山村对一个已经赔偿过的案件进行回访时,等在旅游通道公路边的60多岁的老刘一个劲地谢着闫庭长她们。这只是她们在山区和群众来来往往的一个很平凡的一个镜头,但在这平凡的背后留下了她们为一方百姓长治久安、安居乐业的一个个脚印。
发挥自身优势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许良法庭地处太行山南麓的豫晋两省交界之处。辖三镇一乡83个行政村、200多个自然村,辖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约为166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2/3之多,是豫北地区重要的煤炭集散地,也是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区域,同时又管辖青天河风景区所在的寨豁乡,她们处理了多起涉旅游纠纷案件。
针对辖区山区面积广大、群众居住分散的状况,许良法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常年跋山涉水奔波在大山里,以实际行动为山区经济保驾护航。2015年以来,该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30件,结案1754件,结案率为95.85%,无一起引起涉诉信访案件。其中,开展巡回审判13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年来,该法庭多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全省十佳法庭、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着力调解旅游纠纷,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
去年刚过十一双节,法庭受理了原告张某与被告樊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被告通过微信视频,在主审法官闫琳琳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执行款项。
原告张某焦作市人,被告樊某郑州市人,双方在过节期间到博爱县的靳家岭景区观看红叶,因在停车场停车时,被告倒车不慎将原告车辆损坏。由于损坏不是太严重,本来双方是可以和解的,但原告情绪过于激动,因为被告是带着外国教授过来旅游的,想先安置客人旅游再处理赔偿事宜,结果双方想法不一致,争吵过后不欢而散。受理此案后,法庭通过微信和被告调解,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庭前运用微信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微信转账结案。
许良法庭为应对节假日旅游高峰期游客增多的实际情况,坚持派出干警到景区进行法律宣传,及时解决游客在旅游期间发生的一些纠纷,全力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判后答疑回访,贴心服务山区百姓
在上山送达开庭、判决等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许良法庭法官对判决过的案件顺带进行判后答疑、回访,了解当事人的心声。回访中,老刘表示对法院的工作很满意,表示法院给了他一个很满意说法。老刘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孩子和妻子怕他打官司情绪激动,对身体不好,多次劝其放弃打官司的念头,但老刘思想上想不通,不过最终,法律给他解开了心里的疙瘩。
许良法庭针对山区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法官常年奔波在山区,并在每个村庄都设立了法官联系点,定期深入旅游景点和乡村进行巡回审判和法律宣传活动,确保游客旅游安全,全力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许良法庭虽然是一个基层的小法庭,但他们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全身心投入在山区审判一线,及时解决和处理发生在旅游区域内的矛盾和纠纷,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当前在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全域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许良法庭积极按照县法院的统筹安排,将为发展旅游经济当好排头兵,唱好主旋律,为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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