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4月24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吴静)近日,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对该院2017年度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该院现有在编干警74人,年均审结案件6200件,先后荣获“全省审判管理先进单位”、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7年受理各类案件6107件,审执结5976件,结案率97.9%,排在全市法院第二位、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保障县域中心工作
始终把法院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加大对涉及城市拆迁、劳动争议等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协调指导力度。出台针对性举措,依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金融市场良性发展。2017年审结合同纠纷2401件,标的额4.18亿元。如在某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与外省某公司合同纠纷中,由于被告公司涉及拆迁及股东多次变更,企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难寻,宽城法院先后几次派干警远赴省外,在当地多部门支持下,一次性为县域企业挽回损失180余万元。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程序和实体并重、管理和监督并重”的审判管理思路。一是加强基础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专门成立信息化审判管理办公室,强化审限预警、催办、督办制度。二是加强技术应用,打造“智慧法院”。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将信息化应用能力列入考核指标,强力推进办公自动化、智审1.0、一乡一庭网上办案、“互联网+诉非衔接”、电子签章、数字法院等十余项系统的应用。三是加强实质公开,实现“阳光审判”。努力推进办案流程公开、庭审直录播、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审务公开“五大平台”建设。2017年公开庭审1327个、裁判文书4474份,在全省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位于全市法院第二位,全省法院第12位。
三、坚持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一是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出台《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由县委改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在审判团队的组建、案件分配、文书签发、各类人员职责、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法官员额退出等方面明确改革举措,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二是组建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出台《关于组建审判团队模式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办案团队,激发法官内生动力,逐步释放改革活力。发挥院庭长的审判骨干作用,量化办案任务。2017年正副院长审结案件269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4.5%。三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在全面下放文书签发权基础上,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2017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9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78件。通过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有序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四、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践行便民利民举措
一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改革。紧紧抓住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契机,对内整合资源、搭建联处平台;对外紧密联动、完善对接机制。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大量纠纷被化解在诉讼之外。构建“互联网+诉非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让各县直单位、社会团体、专业性调委会等参与调解,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诉前分流,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二是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按照按照“突出强制性,加强规范化、信息化”的思路,出狠招,出硬招,抓落实,抓效果。在法院争取和推动下,全县成立了由县政法委、法院、公安局、金融部门、电信部门等组成的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格局。县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各成员部门积极配合,并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2017年,该县召开执行联席会议7次,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多起案件得到及时处理解决。与银行、车管等部门加强网络查控对接,同时采取公开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银行贷款等举措,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先后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执行专项攻坚等系列行动,加强积案清理。2017年全院执结案件1961件,执结率95.5%,排在全市法院首位、全省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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