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汉寿县人民法院西湖法庭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因建房施工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7年2月24日,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的刘某因建房需要,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民用房屋建筑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刘某将其4层楼房整体承包给李某修建。合同签订后,李某将建房工程中的木工部分转包给了陈某和赵某。在建房过程中,因出现建房质量问题,刘某与李某的承包合同解除,但承包木工的陈某和赵某认为损害了他们利益,遂在2018年1月11日带着20多人开车将刘某存放在建筑空地上的建材全部拖走。经计算,刘某的财产损失达到69081元。刘某多次要回其财产无果后,只能向汉寿县人民法院西湖法庭提起诉讼。
西湖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颜克新多次带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在基本掌握了案件的事实后,诊断出了双方矛盾的症结,遂把双方当事人请到了法庭,并邀请西湖镇综治办主任周楚平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逐渐消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周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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