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挂牌成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的成立标志着澧县检察院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检察工作正式迈向专业化进程。
澧县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室由侦监、公诉、民行三部门各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其主要职责: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挂牌以来,该院严格按照职能分案、轮案,已立案办理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三件。该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对“绿色”发展的司法支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共建绿色美好家园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通讯员 胡春晓 周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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