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上,两台警车驶出石门县法院,车上坐着全副武装的执行干警,他们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开启夜间执行模式。执行行动持续至凌晨12点,共拘留老赖2人,执行完毕4起案件。
第一站来到白云乡美圣桥村,恰逢失信被执行人晏某回家,执行法官当即将其传唤至法院。晏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法院判决晏某赔偿伤者7万余元,晏某先后赔偿4万多元后,余款3万多元经数次执行,迟迟未付。经协商规劝无果后,法院依法对晏某采取司法拘留,并送拘留所关押。次日,晏某妻子即将执行款缴至法院,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第二站来到二都乡花山村,被执行人向某曾从其亲友丁某手中借款6000元,并出具借条,后两家交恶,向某否认借款事实。案件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向某偿还丁某借款6000元,但向某却拒绝给付。进入执行程序后,态度依然冥顽不化。向某白天在外务工,很难找到人,法院几次执行扑空。当晚在其家中找到人后,向某态度恶劣,法官当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带走,并送拘留所关押,次日向某母亲即缴纳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第三站来到新关镇松林村,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齐某应赔偿杨某二万余元。当晚,执行法官来到齐某家中,齐某正巧在家,于是将其传唤至法院。随后,齐某的儿子和申请人杨某也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坐下来协商良久未果,一直僵持不下。执行法官见此情况,与双方商量到,由法院出面为齐某申请五千元救助金,齐某儿子看到执行法官为结案件尽心尽力想办法,当即表示愿意筹齐赔偿款,了结此案。经过多方电话求助,终于将全部执行款凑齐,交到申请人杨某手中。
第四站来到易家渡镇枧桥村,2011年被执行人王某申请了中国某银行石门支行的信用卡,分多次消费后,经该银行数次催讨,截止至2016年8月,已下欠消费本金2200余元及相应利息,共计3000余元。当晚,执行法官将王某带至法院,苦口婆心地跟其讲道理,慑于信用惩戒的威力下,王某主动配合,将全部欠款一次性还清,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通讯员 晏耀如 皮曼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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