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杨某和几名工友来到河北省承德县法院,高兴地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感谢你们为我们要回了这笔钱!”在法院调解室,拿到执行款的杨某激动不已。
据悉,杨某等7人是承德县某工厂的职工。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该工厂共拖欠杨某等人工资款167032元。此后,虽经承德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工厂仅履行了6万元,剩余10万余元未予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等人向承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人员前往工厂进行调查,发现工厂已处于停产状态。该院执行法官多次与工厂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在先后两次向法院交付共计4万元的执行款后,该工厂的主要负责人却下落不明了。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终于在开展的逐案入户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工厂虽然已经更换了名字和法人,但现在的工厂是原法人与他人合伙,而工厂也恢复了生产。办案人员当即找到现在工厂的主要负责人,向其讲明相关法律关系以及其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最终,更名后的工厂将剩余部分欠薪交付给了法院。(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刘晓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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