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薛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庭审,临澧县检察院率先开启以庭审实训作为公诉业务培训,成为常德首个“一庭一训”。
临澧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润霞选择了薛某贩卖毒品案作为“一庭一训”的范例。当日,被告人薛某被当庭判决贩卖毒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庭审结束后,员额检察官在“一庭一训”的授课中分享自己的体会:一是审查案卷坚持细和“狠”,保证证据确实、充分;二是要认真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精准指控;三是庭前制定详细的庭审预案,包括围绕起诉书指控发问、举证,分析控辩双方可能争辩的焦点;四是通过法庭宣讲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在“6.26”禁毒日到来之际,为听庭人员上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今年4月,常德市检察院出台了《常德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三个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一庭一训”是其中之一,要求公诉部门的每位员额检察官开展一次公开庭审和授课活动,将自己的办案体会与大家分享。临澧县检察院积极推行,率先开启。通过“一庭一训”,能全方位展现员额检察官在庭审中的优点和瑕疵,利于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老带新”提高公诉干警的庭审实战能力。
据悉,常德市检察院和临澧县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多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了公开庭审和评庭授课。(通讯员 李润霞 陈文潇)
相关阅读
2018-12-02 21:01:55
2018-11-07 14:54:24
2018-11-07 14:54:24
2018-11-07 14:22:32
2018-11-07 14: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