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石门法院执行局夜间执行,顺利再结一案。
2013年,唐某雇请覃某为其修猪棚,不料覃某在施工时,因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从两米高的支架上摔下受伤。覃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救治,后因治疗无效死亡。覃某的女儿、儿子将雇主唐某夫妇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唐某夫妇赔偿二人共计4万余元。
经过前期的执行,本案仍有2万余元执行款未结清。26日晚,执行法官将本案的被执行人王某(系覃某委托代理人)、兰某(系覃某妻子)传唤至法院,兰某表示,早已经将剩下的执行款交给王某,但王某却将执行款挪作他用,并未交至法院。于是,执行法官向王某证实了情况,并告知王某,如若不能积极按时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听了执行法官的话,王某思忖了许久,最终决定想办法筹款。这场夜间执行一直持续到晚间12点,案件终于得以执毕,被挪用的2万余元执行款也被全部追回。(通讯员 皮曼婷)
相关阅读
2018-12-02 21:01:55
2018-11-07 14:54:24
2018-11-07 14:54:24
2018-11-07 14:22:32
2018-11-07 14: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