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便向朋友借钱救急,借款到期后,一拖再拖,就是不愿意还钱。细心的执行法官经过仔细调查,准备对其一个隐匿的梅花鹿养殖场进行搜查时,看到自己无法再隐瞒下去,“老赖”连忙让家属送来了8万余元执行款。
2015年9月4日,被执行人许某与薛某系夫妻,因被执行人许某与薛某以其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丁某分两次共借款16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有8万元未还款,丁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丁某只得一纸诉状将其二人告到了山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该院依法判决许某与薛某偿还丁某借款8万元及其债务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许某与薛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劝说被执行人许某与薛某,赶紧履行支付义务,起初,二人情绪比较抗拒,以生意亏损,无钱还债为由,拒绝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企图以此逃避法律责任。执行法官严正告知其二人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其态度端正,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因小失大。执行干警经查询,许某与薛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细心的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得知,许某与薛某二人在某村承包了一个养殖场,专门用来养殖梅花鹿,在询问过程中,二人并未如实报告。在执行干警再三的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对其隐匿的这个养殖场进行搜查。被执行人许某与薛某看到自己无法再隐瞒下去,一边承认错误,一边连忙让家属送来了8万余元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通讯员 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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