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立案制度改革,河北省兴隆县法院多角度推进、多渠道并举,已全面落实到位。
一是依托信息化管理,畅通网络渠道。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把“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与“一乡一庭”建设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机制硬件建设基础设施平台作用,在法院数字化平台上增添“登”字号软件系统,强化信息化链接,使立案庭、四个具有立案职能的基层法庭与15个“一乡一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衔接,为“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畅通网络渠道。
二是依托组织化管理,强化保障力度。按照“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和“一乡一庭”建设相关要求,任命1 5名年轻有朝气、工作能力出众的法官助理为“一乡一庭”庭长,选调有基层工作能力、深谙乡村邻里关系、有一定影响力的、善于调处矛盾纠纷的基层人士为人民陪审员,与“一乡一庭”庭长组成“一乡一庭”基层组织机构,为“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三是依托制度化管理,确保有章可循。构建常态化制度保障体系,制定《关于落实“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的操作规程(试行)》、《关于“一乡一庭”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化约束进一步明确了“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分类、工作流程走向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工作模式等,为“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依据
四是依托基础化管理,提升调解效能。进一步加大“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后的效能化建设,采取订阅相关书籍、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一乡一庭”庭长和常驻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一乡一庭”庭长与人民陪审员联合办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辖区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采取“以案说法”、上街宣传等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为“登”字号立案制度改革提升调解纠纷力度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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