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某因借贷纠纷向河南省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欠债者赵某却暂时无力偿还,经法院调查得知,其名下有一个尾号为“8888”的靓号,立即将此号码查封,通过与申请人协商,双方达成和解,最终以尾号“8888”的手机号码抵债10万元。
2011年,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人郜某借款25万元,并向郜某出具借条,后因赵某未如期还款,郜某诉至武陟县法院。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郜某借款25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仍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郜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鲍胜利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并反复做赵某的思想工作,劝说其尽快还款,但赵某总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进行全面调查,但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得知,赵某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尾号为4个8,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便立即查封了赵某的手机号码。
2018年6月30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赵某和申请人郜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赵某以尾号8888的手机号码抵债10万元,余款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于2019年4月底前结清。(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王莉莉 付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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