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百善孝为先。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时常发生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不但让亲情蒙上了阴影,也影响了社会风气。7月25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妥善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原告樊某某与老伴共生育有三子,老伴已于2004年去世。原告夫妻辛苦将三个儿子抚育成人,让其各自成家,对次子张某某更倾注了全部心血。在1997年被告张某某突患肝炎时,被告之妻一跑了之,原告夫妻将被告和孙子接回家中照顾治疗二年多,履行了父母的职责。现被告张某某在吉首某岩石厂担任炮手工作,每月有固定收入6000多元。原告之夫2004年去世后,被告张某某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原告不闻不问,原告身患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需吃药治疗,还曾跌断过双腿,共住院花费4万多元,原告的其他两个儿子承担了原告的生活费和医药费,但被告张某某未承担分文赡养费用和医疗费用。被告的此种行为虽经兄弟的批评教育及村委会的调解,但被告仍拒绝赡养原告,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从2018年元月开始承担被告每月赡养费至原告去世。案件经审理后当庭达成和解协议。(通讯员 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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