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法官,谢谢您用心调解,我和高某才能重续哥们情义!送面锦旗表达我感谢的心情!您务必收下……”2018年7月26日,在河南省武陟县法院,申请人李某手拿一面“公正执法 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郭凯手中。
李某和高某曾是关系非常好的“铁哥们”,从2014年开始,高某开始投资工程生意,因急需用钱,不断在李某处借钱,截止到2015年10月,共借李某26万元,高某承诺在2015年11月10日前归还,但约定期限到期后,高某仅仅偿还了1万元,剩余25万元却迟迟未偿还。李某多次讨要,高某总以种种理由推诿,李某诉至武陟县法院。2017年11月,此案经武陟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借李某的25万元,李某同意高某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2万元,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每月偿还5000元,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11万元。但是协议达成后,高某再次言而无信,没有按协议约定还款,李某于2018年5月21日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郭凯承办此案后,通过查询高某的财产情况,发现高某在某银行有存款11000元,便立即依法将其冻结、扣划,转给了申请人李某,但并未发现其他财产。郭凯又通知高某到执行局,通过详细询问得知,高某和李某曾是关系很好的哥们,因为高某借了李某的钱未还,导致两人从哥们变成“仇人”,高某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耍赖不还,做工程生意赔了,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还,能否分期还。郭凯又将高某的情况告诉李某,李某表示二人确实曾是好哥们,不然也不会借给他那么多钱,但是二十多万毕竟不是小数目。郭凯考虑到两人的关系,决定用“软法儿”调和此案,用心对高某和李某进行调解,努力修补二人的关系,最终促使二人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同意高某分期偿还24万元借款,直到2020年1月30日前结清。
2018年7月23日,被执行人高某给付申请人李某第一期的65000元借款,二人从“仇人”又变成了好哥们。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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