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案防长效机制,近日,承德县联社制定《承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的收集、报送、管理、销毁工作。
一、明确立卷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实行处罚信息承办部门立卷制度,谁办理谁立卷,案结卷成。纪检监察室在处理各类违规、违纪事件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件为单位,经过整理立卷保管,并根据保管期限建立永久类处罚信息、长期类处罚信息、短期类处罚信息电子台账。
二、实行专人负责,强化信息报送。纪检监察室指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一人一事一报”的原则,在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审计中心和银监分局办公室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台账》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专职人员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的发生。
三、规范管理、完善调阅制度。纪检监察室作为处罚信息的保管部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处罚信息实行专人专柜加锁保管。有权机构及人员需要调阅处罚信息时,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调阅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科室经理、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处罚信息保管人方可提供相关信息。调阅完毕后,调阅人需登记借阅档案登记薄,处罚信息管理人员需填写归还日期。外单位查阅处罚信息还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和调阅人有关证件。
四、定期鉴定,组织销毁。纪检监察室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处罚信息进行鉴定,对却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处罚信息登记销毁清册,监销人、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销毁。严禁将待销毁的处罚信息出卖或转移给任何部门和个人。(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盖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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