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2018年承德市市下达的住房补贴达到600户的任务目标,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认真落实。于2018年3月底向民政局发出了关于对2018年度申请住房补贴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的函,按照《承德县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申请住房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人均月收入在1693元以下;二是具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一年以上且实际居住;三是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及农村无宅基地无自有住房;四是家庭资产总额在规定的家庭资产总额标准以下;五是无机动车辆;六是离婚家庭的离婚时间满一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离婚时间需满三年以上);七是三年内无房屋产权交易记录的家庭可申请住房保障。
承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把112户经乡镇、街道初审,民政局复审合格的申请住房保障人员名单于2018年6月进行了公示,公示后符合条件的102户家庭将于2018年7月末开始发放住房补贴。(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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