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孟州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及时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薛某与原告郭某经营皮毛生意,双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薛某因经营生意,向郭某借款17万元,到期后薛某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肯偿还债务,郭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薛某在十日内归还郭某借款17万元,但薛某未主动履行,郭某多次讨要未果,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申请人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处、财产等情况,并在走访中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有一套房产,随即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让其申报财产情况及详细住址,但薛某拒绝配合法院工作。
于是,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冻结了薛某的账户、查封了其名下房产一套、限制其高消费,并通知被执行人薛某,如不尽快履行,将按法律规划扣账户金额、司法拍卖其房产用于清偿债务。薛某明白再不履行,自己的资金及房产将会被依法处置,届时将会影响到生意及生活,薛某连忙给执行干警打电话表示愿意履行。没过几天,薛某将执行款分文不少交到了执行局,该执行案件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孟州法院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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