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汉寿县人大代表熊友权、汉寿县南郊社区治保主任冯伟作为法院执行监督员,参与了汉寿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给被指型的房屋贴上封条
被告何某因承建工程缺乏资金,于2008年6月向原告周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3个月还清”。借款到期后,何某未有偿还之意,周某遂诉至汉寿法院。法院判决何某偿还周某20万元,何某仍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及户籍所在地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并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但何某仍不现身履行执行义务。翌日,执行干警邀请汉寿县人大代表熊友权、南郊社区治保主任冯伟见证执行,按照法定程序打开何某房门,清点物品之后,在门口贴上法院封条,全过程均进行了录影。后期,汉寿法院将对被执行人何某的房屋进行司法网络拍卖。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和惩戒,督促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提高其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汉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强说。此次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活动旨在促进法院阳光、规范、高效执行,彰显汉寿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坚定信心。(通讯员 魏楚瑜 曾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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