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对区政府采购集采代理机构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承德高新区财政局成立了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2017年度集中采购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综合运用项目审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等方法,实地查看了招投标和评审场地,调卷各项规章制度、采购档案等资料,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内控制度、文件归档、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通过此次考核,被考核单位能够较好地完成年度集中采购任务,但在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方面和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亟待解决。根据存在的问题,高新区财政局对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进一步要求,一方面建议集中采购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把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在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另一方面建议在今后的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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