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寿法院罐头嘴法庭受理了一件较为特殊的离婚案件,男女双方均为身体障碍人士。
原告李凤(化名)与被告彭顺(化名)系夫妻,自1999年便同居生活,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均为身体障碍人士。李凤与彭顺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将李凤与前夫所育女儿(现在25周岁)抚养成人。因为二人身体均有不便,因此婚后经济条件有些紧张,为此常发生矛盾。近几年,李凤也外出工作,因工作原因不常回家,彭顺因此对李凤有些猜忌,导致双方矛盾加剧。2018年7月下旬,李凤向汉寿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彭顺离婚。汉寿法院罐头嘴法庭在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彭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在庭前调解阶段,彭顺坚决不同意离婚,李凤似乎对离婚与否态度也不是很坚决。法官助理知道二人并未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便决定分开做调解工作。在给彭顺做工作时,劝说其夫妻间要有基本的信任,不要有无谓的猜忌,既然不同意离婚则要拿出男子汉的气量,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体谅相互扶持,彭顺表示今后一定相信妻子,不再干涉妻子外出工作;在给李凤做工作时,提醒她,彭顺与其共同生活二十年中,是彭顺将李凤与前夫生育的女儿抚养长大,还读了大学并支持其创业,实属不易,尽管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但是二人的矛盾并未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建议李凤思考清楚,不要轻易放弃一个圆满的家庭,李凤也点头说是。眼看思想工作已经水到渠成,最后法庭安排李凤与彭顺一起到调解室自行沟通。一个小时后,再去问起李凤的意见,李凤说“我们不离婚啦,多谢法官给我们一个交流沟通的机会”,彭顺也不好意思的说“给法院添麻烦了”,双方在法庭的调解和好笔录上签了字。
案子调解完毕,法官仍不忘对二人叮嘱一番。看着二人携手离开的背影,法官感触良多:身体有障碍的人士组成家庭不易,携手相互扶持经营家庭更不易,只愿他们能相携到老。(通讯员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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