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夏永吉驱车来到洛阳市某医院,为因病住院急需做手术的申请人李某送去执行款41000元。
2018年4月,李某在胡某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工作期间不慎摔伤住院,胡某支付了4000元治疗费后,便对李某不闻不顾,李某遂将胡某诉至法院。经孟州市法院判决,应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45000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夏永吉一方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和其他财产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联系上门等方式多次查找被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胡某没有固定住所,并经常躲藏逃避债务,导致执行款一直不能给付到位。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夏永吉得知申请人李某家境贫困,无力支付治疗费用,但如果延误最佳治疗期,将落下严重的后遗症,现在急需执行款到位后才能作进一步的治疗。
面对这一情况,夏永吉“特事快办”迅速开展走访调查,经多方查找,联系到了被执行人胡某的父亲,告知其如拒不申报财产、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李某的病情和急需用钱治疗的事实。在此情况下,胡某的父亲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欠款。
8月17日下午,胡某的父亲将剩余的41000元执行款送至孟州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随即驱车前往洛阳李某就医的医院,将执行款送到了李某手里,使李某的治疗可以如期进行,案件也得以圆满执行。(孟州法院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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