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嫉妒冯某受到领导重用,便在背后散播闲话,两人大打出手,冯某受伤住院。因治疗费赔偿问题,双方反目成仇,最终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耐心调和下,双方达成了共识,握手言和,该案顺利执结。
冯某与王某系同事关系,二人工作期间,冯某听到王某在和其他同事说自己的坏话,冯某气不过,便随手甩了王某一下,随后双方发生厮打。冯某于当晚住入医院进行治疗,住院10天,被诊断为头外伤、脑震荡。2017年7月,冯某向山阳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王某赔偿治疗费等共计86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事双方均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冯某治疗费等共计7100元的40%即2840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他们的同事了解到,自从打了官司,二人怨恨加深,多次拌嘴,为此公司还责令二人回家休假10天、期间停发工资。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做工作,情绪激动的王某,并不情愿赔款,说当时自己也受了伤,本不想计较却没想到被倒打一耙,声誉被毁。执行干警分别对冯某和王某进行进行开导,同在一个公司工作,因为这件事,双方均有过错,大家应该互相谅解,不要因此伤了和气还影响工作,大家应相互理解。最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调解下,王某向冯某当场道歉,并一次性赔偿王某2300元,双方握手言和。(作者 张俊杰 李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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