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河北省丰宁县法院邀请承德市中院技术员开展执行“一案一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丰宁法院全体执行局书记员和相关庭室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过程中,中院干警首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一案一账号”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并现场操作、解答释疑,然后组织大家进行了大量实务操作强化练习,确保参训干警能够熟练地使用“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平台,掌握岗位所需的案款管理及要求和操作方法,以及对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是在执行案件立案时,系统自动分配一个与该执行案件捆绑的且唯一的虚拟银行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一个案款账号只为一个执行案件所用。在执行案款进入执行账户后,系统还会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执行员和案件申请人,并由执行干警快速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该系统有效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的同时,便于管理和监督。
该系统的启用是丰宁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便民司法的重要举措,对丰宁法院执行案款实现统一化、信息化、阳光化管理,以及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训干警进一步熟悉掌握了“一案一账号”系统的使用,提升了法院干警的业务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规范案款管理奠定了基础。(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王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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