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作法消灾、施法变钱”手段多次在农村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案件。
被告人胡某曾多次因盗窃、诈骗被判刑,然而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重操旧业,流窜于各乡镇,寻找单独在家年纪较大的老年人下手。2015年某日,胡某窜至该县理公港镇徐某家,以借锤子修摩托车为由与徐某搭话,说徐某有 “血光之灾”, 他可以帮徐某“隔”(“作法消灾”)一下,接着就用右手大拇指在徐某鼻梁上往眉毛边一推,然后问徐某睡在哪里,之后进入徐某卧室,盗走徐某放在卧室床上靠墙的一块木板上的1800元钱,在枕头下放一个红包,里面是几张纸。2016年7月某日,胡某与另一人来到桃源县佘家坪乡韩某家中,胡某以收树为名与韩某搭话,并以给韩某消灾、变钱为名取得其信任,韩某将现金6000元交由胡某放入红包礼盒以变出更多的钱,胡某趁韩某不备将红包调换,之后借口给韩某去“作法消灾”而逃离现场。胡某利用相同手段多次骗取、盗窃老年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通讯员 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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