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强制腾房!”执行法官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在法院大门列队集合,前往汉寿县某小区对案外人张乙占有的门面进行强制腾空。
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张甲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张甲返还蔡某位于汉寿某小区的门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后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进行寻访并张贴腾空公告,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后查明该门面被案外人张乙占有和使用,但张乙也不配合,汉寿法院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当日,汉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彬通过云端指挥系统对执行现场进行指挥,执行局副局长丁恩友在现场进行统一调度。锁匠开锁、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清点登记、搬运工人搬运、执行干警利用单兵作战系统和执法记录系统,通过固定和流动机位,将执行现场的实时画面不间断传输到指挥中心,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腾空完毕后,案外人张乙来到现场,双方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进行协商,执行笔录各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局副局长丁恩友把门面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蔡某。此次强制腾房的执行攻坚行动仅仅用了三个小时就圆满结束。
“强制腾房充分压缩了涉案财产的处置周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也充分显示了汉寿法院执行攻坚的决心。”执行局副局长丁恩友说道。(通讯员 罗德军 曾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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