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桃源检察院对我的关怀和帮助,感谢检察官们冒着大雨为我们送来这笔司法救助金”。日前,当桃源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建平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未成年被害人小邹、小李的家长手中时,家长们难掩内心的激动,声声致谢。
今年3月23日,桃源县检察院受理了被告人全某某涉嫌******一案。该院未检办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中了解到,二被害人小邹、小李均为在校初中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该情况及时向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进行了汇报。在夏阳检察长的亲自调度下,该院控申科与未检办积极联动,深入调查,并到二人家中进行核实,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该院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及时为二被害人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并多次与县委政法委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最终申请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此外,为了更好、更快地抚平被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该院还于今年8月份专门聘请了心理咨询师为小邹、小李提供了心理疏导,后期将继续对二人的状况进行关注,帮助她们早日走出阴霾,重树生活信心。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司法救助工作也是一项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是我院检察官们不断努力和奋斗的方向。”该院未检办负责人刘晶说。据了解,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中,该院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关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检察关怀,彰显“检察温度”。(通讯员 李智勇 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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