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草时随手将烟蒂扔进路边干枯树叶,不料引发森林火灾,造成40余亩林地被烧毁。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年过六旬的张某系湖南省桃源县普通农民。2018年4月18日14时许,张某前往桃源县漆河镇吧碧堰承包的鱼塘割草喂鱼,随手将烟蒂扔在吧碧堰鱼塘边的小路边,随即导致路边干枯树叶冒烟起火,张某发现后立即赶回失火处用随身携带的割草刀扑火,但因天干物燥风大人少,致山火蔓延,引发森林火灾,山火直至当晚23时许才被随后赶来的民众扑灭。经鉴定,上述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9088公顷(合43.63亩)。 张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李智勇)
相关阅读
2018-12-02 21:01:55
2018-11-07 14:54:24
2018-11-07 14:54:24
2018-11-07 14:22:32
2018-11-07 14: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