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门县人民检察院驻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联络站召开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刚、生态资源环境检察科负责人覃卫红,壶瓶山保护区管理局执法大队、壶瓶山森林派出所全体执法办案人员参加座谈活动。
座谈会上,管理局执法大队、壶瓶山森林派出所介绍了自2018年8月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站以来的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打算。生态资源环境检察科负责人覃卫红介绍了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就案件办理开展检查指导,对生态资源环境领域执法办案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着重解答了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确保严格依法办案。
据悉,生态检察联络站成立后,县检察院不断深化与森林公安、保护区管理局、壶瓶山镇政府案件信息共享、公益诉讼、法律指导及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了生态保护工作合力。检察联络站成立伊始,县检察院即获悉一起发生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信息,立即安排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负责人赴壶瓶山进行提前介入、指导把关,确保案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惩治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领域的刑事犯罪。(通讯员 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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